1992年9月25日,天津医科大学眼科教授王延华与流行病学教授耿贯一首次倡议在国内设立爱眼日。1996年,国家卫生部、国家教育部、团中央、中国残联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爱眼日活动列为国家节日之一,并重新确定每年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为了让更多居民认识接纳残疾人,长安镇残联社工开展了“‘目’浴阳光,预防近视”全国爱眼日宣传活动。

2017年6月10日上午9点,长安镇残联社工在长青普法街开展“‘目’浴阳光,预防近视”全国爱眼日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了保护视力,预防眼疾的相关知识点,使居民进一步学会保护自己的眼睛,了解残联社工服务的相关工作。

活动以摊位的形式开展,分别设有咨询区和游戏区。社工和志愿者们主动热情向居民们宣传爱护眼睛保护视力相关知识,对居民提出的问题细心作答。游戏区也吸引了许多居民参加。

此次宣传活动约100人观看了宣传资料,社工为约50名居民解答问题,居民参加踊跃,宣传活动关注力大。此次宣传活动使居民进一步学会保护自己的眼睛,了解残联社工服务的相关工作。


 

撰文:孙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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