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质量,加强党支部工作公开化与透明度建设,扩大党支部影响力,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每半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入党申请人的思想状况和在学习、工作中的表现,对照积极分子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向全体党员公布。

二、对积极分子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负责联系、培养。联系人每月至少和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谈心,每季度将联系情况填写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内。

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积极分子考察表、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推荐表)。

四、支部必须对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的考察、政治觉悟和政治品质的考察、历史和现实表现的考察。

五、党支部要经常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六、积极分子在被列入发展对象前必须参加党委组织的积极分子培训并参加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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